工商時報【記者張國仁╱台北報導】
信義房屋等幾乎所有房仲業之下的1,378名不動產經紀營業人員,經內政部發現未經合規的受訓,即由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偽製上課證明書,藉此向主管機關領取證照。
檢察官偵辦後昨(10)日將馮光榮等1,101人予以緩起訴處分。這件「假受訓,真領照」弊案,內政部在民國99年間共移送檢方1,378名不動產經紀營業人員。
承辦檢察官陳弘杰偵查後認為其中謝麗香、馮光榮等1,101人,並無重大犯罪前科且都坦承犯行,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。
緩起訴期間為1年,被告每人都應各支付緩起訴處分金2萬5,000元予國庫,國庫因此將獲得緩起訴處分金共2,752.5萬元。
此外,另有35名被告未到案業經檢察官發布通緝,234名處分不起訴,7名移轉其他地檢署偵辦,1名尚未偵結。
至於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總幹事高展程,被控觸犯偽造特種文書及行使特種文書罪,業經檢方以偽造文書罪起訴,且經法院判刑6月緩刑2年確定。
檢方指出,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,不動產經紀營業人員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機構、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30個小時以上合格者,再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錄,即擁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並取得證照,有效期限4年。
4年期滿時,則另檢附上課20個小時以上的訓練合格證明,重辦登錄並換照。
不過包括信義房屋等所有房仲業者,事先並未查覺多達1,378名不動產經紀營業人員,在未完成合規的訓練下就領取了證照。
難怪人家會說房仲業務都不能相信,連營業員執照都是假的
大家找房仲業務要小心耶
還是大品牌房仲守法